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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用戶
2021-12-25
1、合拼:當全年度應(yīng)納稅所得額低于0時,挑選將年終獎收益合拼到綜合所得測算交納個稅更為合適;
2、二種方法一致:當全年度應(yīng)納稅所得額高于或等于0不大于36000時,挑選合拼入綜合所得與獨立測算年終獎與綜合所得的個稅額度一致;
3、獨立:當全年度應(yīng)納稅所得額超過36000時,挑選將年收入拆分為年終獎及薪水的方式派發(fā),各自獨立測算個稅更為合適。
匿名用戶
2021-12-25
匿名用戶
2021-12-25
如果該金額小于0,則不進行拆分,不發(fā)放年終獎,而是全部收入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稅。
如果該金額大于36000元,則將收入總額在年終獎及工資薪金中拆分,以達到總體稅負最低。